偷回來,還回去,又偷回來!考慮過電動車感受嗎?
江蘇省丹陽市中山路派出所破獲了一起電動汽車失竊案,令人驚訝的是嫌疑人是母女。十二號,丹陽警方從監控錄像中介紹,在整個盜竊過程中,母女前后,是經過幾次思想斗爭后,反反復復,最終貪婪戰勝理智,決意冒險,徹底偷走了電動汽車。
時間可以追溯到九月十二號,同一天,丹陽中山路派出所的警察接到市民的電話,說這輛電動汽車是十一號晚上停在路邊,十二號早些時候撿起來的,但是電動車卻不見了,接到警報后,警察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轉移了周圍的監控,發現了一名可疑的劉某。
劉是丹陽的一名店員,沿街有八百名同事。9月11日下班時,她發現有一輛電動汽車的鑰匙沒有拔出來,所以晚上她騎著電動汽車回家了。之后,我告訴店里的人,這輛車只是一筆貸款。"丹陽中山路派出所吳晨迪對記者說。
說是"借了",但十二號劉并沒有把電動汽車放回原來的地方,但是在店里看到警察在找電動汽車,怕他們被偷了,才決定十二號晚上無意中把電動車"退回去"。
吳晨迪說,劉第一次沒有回到自己家里,因為她想在自己家里用,如果主人來了,她就把電池車還給別人,如果主人找不到她,她會把它留在家里自己用。十二號中午警察在找車的時候,她意識到情況不對,于是選擇當晚把電池車送回原來的地方。
劉先乘電池車到店里工作,十二號晚上告訴媽媽騎電池車回原點。從那以后,兩個人開著自己的電動汽車回家了。
但是,回家的母女還是不愿意這樣把電動汽車還回去,以為不拉鑰匙的電動汽車即使不偷也會被別人偷走,于是又貪婪地回到現場再偷。
場景
吳晨迪說,在那之后,母女倆覺得電動汽車停在同一個地方,因為不上鎖的車肯定會被別人偷,這不比便宜的好。
所以劉想繼續偷電動汽車。然后,十二號深夜,他們騎著電動汽車回到原來的地方。然后母女倆開著兩輛電池車回家了。
經過警方的深入研究,兩名犯罪嫌疑人被發現兩次盜取事實,母女被立即逮捕并繩之以法。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