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診改試點院校診改復核結論發布
省級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省級專門咨詢和改革委員會、高職院校:
根據"關于確定職業院校教學診斷和改進試點省和試點學院的通知"(2016年)第72號信的要求,"為建立工作示范和改進方案而在高職院校開展教學診斷和改進試點工作試點工作為期三年。"試點學校的咨詢和改革工作應直接組織起來,并納入國家診斷和改革特別委員會的省級審查工作計劃。
受教育部職業司委托,從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試點院校積極申請的基礎上,在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充分溝通協調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濱州職業學院、黑龍江職業學院、上海貿易學院、天津第一商學院等15所國家級試點院校進行網上評審和現場評審。
根據"關于發布關于診斷和改進高等職業學院內部質量保證系統指導方案的通知"(試行)"(第2015號信)和"關于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診斷和改進的通知"(第2016號信),經教育部職業事務司同意(見附件1),現公布診斷和改進審查結論(見附件1),并向有關省和大學提供反饋咨詢意見和專家意見。
請根據國家試點高校診改評審的專家意見,進一步加強診改體系建設,優化學校實施方案,完善學校各級診改機制,為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提供典型經驗和范式。請深入推進職業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改革,進一步加強對職業院校診斷改革的指導和監督,不斷完善以職業院校人才培養狀態數據為依據,學校自主診斷改進,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需要抽樣復核的工作機制,確保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附件:1.國家診斷與改革試點院校診斷與改革審查結論(第二批)
國家職業院校教學工作
診斷和改進專家委員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