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促進有關部門向學校下放行政權力、人權和財政權利
10月22日,教育部在山西省長治市召開全國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教學工作會議。部署基礎教育,深化綜合改革,加強教學工作。要求各地提高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有關部門向學校釋放行政權力、人權和財政權利,釋放學校活力。
目前,我國基礎教育全面普及,人民群眾“上學”問題基本解決,對“上學”的需求日益強烈。
教育部強調,各地要把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中心任務作為重點,提高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部門要共同努力,有效解決制約學校活力的“管理過多”、“缺乏動力”、“安全性不足”、“管理不善”等突出問題,促進相關部門給予學校行政權,應釋放的人權和財政權利。課程、教學、考試、評價是學校教育的關鍵環節,必須系統地推進,加強改革的凝聚力。
教育部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近日出臺的《新時期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規劃》。在質量評價方面,要完善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幼兒園的質量評價體系。教育部制定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導則》,旨在加快完善素質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推動各學校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扭轉局面中小學“只得分、只上學”的趨勢。在考試評價方面,要堅持國家課程標準,加快取消高考教學大綱,引導教師按標準授課,促進教學與考試的有效銜接,扭轉“教什么考,教怎么教”的趨勢測試”。要加快推進省級統一命題,提高命題質量。在綜合質量評價中,要努力做到真實性、簡潔性,加強操作性和便利性,防止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