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合防控機制:進口冷鏈食品的預防和綜合消毒
據國家衛生委員會網站消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合防控機制組發布《關于印發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綜合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不改變現有整體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據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特點,在按要求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和抽檢工作后,于口岸檢驗、運輸、拆箱倉儲、批發零售,并在進口冷鏈食品前與國內人員首次接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新冠狀病毒肺炎,以及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行新冠狀病毒檢測時,要充分發揮對新冠狀病毒的消毒作用,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下同)進入風險,達到“安全、有效、快速、經濟”的目標,確保新產品的進入是為了確保新皇冠的安全有效。同時,要提高口岸通關效率,避免貨物積壓,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
通知提出了相關原則,即全面淘汰,嚴防進口;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依法依規,各司其職;科學規范、安全有效;節約成本、快速節約。
通知明確了消毒方法。進口冷鏈食品的口岸消毒方法由海關確定。進口冷鏈食品進境后的消毒方法和方法,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中新型冠狀病毒防治技術指南》及有關規定確定。
通知還明確了消毒范圍。本方案適用于進口冷鏈食品裝卸運輸工具及產品內外包裝的消毒。
在工作分工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綜合消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配合。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預防性綜合消毒工作,實現全過程閉環控制和可追溯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新冠狀病毒通過進口冷鏈食品進入的風險。
海關負責按規定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狀病毒進行監測檢測,組織指導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和海關稽查場所經營單位做好進口冷鏈食品集裝箱內壁和口岸環節抽檢貨物外包裝的預防性綜合解毒處理工作。
運輸部門負責監督指導進口冷鏈食品承運人落實運輸環節主體責任并落實相應的消毒處理措施,在國內運輸過程中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的通關單證實施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工具消毒、一線員工個人防護等措施,并配合對進口冷鏈食品在集裝箱和車輛通行過程中的檢查(從集裝箱重新裝載到國內運輸車輛過程中實施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