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保護個人財務信息七大措施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分支機構依法對部分金融機構侵犯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行為立案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從總體上看,近年來,金融機構在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績,但部分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意識還不強,消費金融信息保護機制落實不到位,內部控制仍需不斷加強,技術安全防范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為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信息保護,提高消費金融信息保護法律法規水平,《個人金融信息(數據)保護試行辦法》已列入中國人民銀行規章制度制定工作計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自11月1日起實施,在原有金融信息保護專章的基礎上,對信息收集、披露和披露進行了優化,使用、管理、儲存和保密。
2013年以來,央行每年開展以消費金融信息保護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檢查工作,嚴肅查處了有關機構在消費金融信息保護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此外,央行不斷提高非現場監管水平,通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評估,對金融機構進行持續動態監控。嚴肅查處金融機構違反消費金融信息保護規定,過度收集、非法存儲、過度使用、披露消費金融信息等行為。
消費金融信息一般包括個人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其他反映特定個人特定情況的信息。一旦這些重要信息被泄露,金融消費者本人、家人、親友都可能遭受損失。央行提醒消費者保護個人金融信息,重點關注以下七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