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很多次惡意別車 “斗氣男”獲刑3年6個月
2020-11-16 11:32 來源: 互聯網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十六號透露,張平市人曹某今年八月四日在高速公路上駕駛紅色汽車,以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曹某三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后車的行車記錄和高速公路上的交通監控錄像記錄了這輛紅色小車不斷惡意離開的整個過程。
經過交警的調查,紅車司機曹某當天高速駕駛車輛從張平入口處駛向龍巖方向,并在途中被前面的黑車影響。曹某認為對方故意離開車,怒火爆發,然后又惡意地減速,另一輛車改道等方式擋住后黑車,直到后部車輛被迫提前下車。
事發后,后車司機乘坐行車記錄儀向高速交警報告。
審判后,法院裁定被告曹某故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發泄不滿,故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妨礙他人正常行駛,嚴重超速行駛,嚴重危害高速公路運行安全,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構成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責任編輯:螢瑩香草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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