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再一次放寬了人才引進和進入的條件
11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放寬我市引進和進入人才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放寬了引進人才的條件及其學歷和年齡,并明確規定從今年12月25日起實施。同時,畢業后5年內取得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的,可以申請"就業前定居"。
關于引進珠海人才的通知范圍放寬如下:珠海用人單位引進人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在人才引進方面,將教育部認可的大專(高職)學歷人員、人民和社會事務部認可的技術院校高級工薪階層以上畢業生納入人才引進范圍;引進受過教育的人才年齡、職稱人才、具有國家職業資格的技術人才和重點企業的優秀一線職工,統一為50歲以下的男性和45歲以下的女性。
在進入方面,支持在重點企業引進優秀一線員工。在珠海重點企業工作兩年以上(金灣區、斗門區、高欄港區一年以上),確實是企業發展所急需的一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可以按照程序申請引進和進入程序。
同時,"就業前定居"的條件也已放寬。"珠海卓越計劃"于2018年頒布實施,規定全日制學士或以上學歷可在畢業后3年內先確定,再就業。"就業前定居"的條件放寬為"畢業后5年內"。也就是說,珠海沒有工作、沒有社會保障、沒有住房,但在畢業后5年內屬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可以根據畢業證書和相關資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
此外,"通知"還取消了對一些技術人才的限制,包括取消對引進3級和4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限制,必須"與工作相匹配;廢除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須"滿足2018年至2019年珠海市技能型人才職業(工種)短缺的限制",廢除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須"滿足2018年至2019年珠海市技能型人才職業(工種)短缺的限制"。"取消珠海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必須"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