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遲30年, 專家建議進一步承認農民地權
最近,國家辦公廳發表了一封題為 "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后延長 30 年試行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的信,指出同意建立由農業部和中央農業部牽頭的長達 30 年的部際聯席會議試點制度,以延長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后 30 年的部際試點聯席會議,并推動自下而上的改革。
與城市相比,農村發展滯后,黨的十九大報告首先提到 "農村振興戰略",強調 "三農" 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
農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新時期 "三農" 問題的新突破口。我們將長期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和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將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滿后再延長 30 年。"土改專家、景定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對" 華夏時報 " 說了很長一段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和 2035 年長期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 "建議") 與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關于 "農業、農村和農民" 的提法非常一致。
建議 "進一步澄清了農民與土地的關系,順應了廣大農民的愿望和期望,給廣大農民帶來了放心的藥丸。杜兆勇解釋:" 建議 " 強調,解決‘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實施農村振興戰略,加強工業補充農業和城市領導農村,促進工農相互促進、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鄉關系的形成。
建議 "還落實了近年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的扶貧和農村建設的重要經驗,成為國家的意志,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始終關心‘三農’的發展,推測宅基地改革還會增加。" 江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宏對 "華夏時報" 說。
適度釋放使用權
經過五年多的試點,宅基地制度保證了農民的 "住房所有權"。
早在 2015 年 2 月,已有 33 個縣(市、區)依法獲準實施三項試點項目:"農村土地征用、集體管理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當時,共有 15 個明確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項目。2017 年 11 月,宅基地制度改革擴大到 33 個試點縣,并延長到 2018 年年底。2019 年 1 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試點延長至 2019 年年底,并實施相關法律修改程序。
多年來,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央政府的方向始終是明確的,即既要堅持宅基地的住房保障功能,又要讓宅基地生存,增加農民收入。"我們應該同樣重視謹慎和突破。"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 "華夏時報" 采訪時說,探索宅基地 "三權分立" 的改革,對于振興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業住房,增加農民的財產收入具有重要意義。
2019 年 9 月,中央農業局和農業部發布了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勵農村集體和農民充分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房,通過自主管理、合作管理、委托管理等方式,按照規定發展農家音樂住宅。
宅基地是農民定居的基礎。目前,我國的宅基地試點項目越來越廣泛。
今年 6 月 30 日,中央深化化學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 "綱要")。"計劃" 強調,要積極探索和實施 "宅基地集體所有制、保護宅基地農民資格權和農民住房產權、適度放開宅基地和農民住房使用權" 的具體途徑和方法,"堅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變、耕地紅線不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害" 的三條底線,以實現好、維護、發展農民權益。
李國祥認為,"計劃" 進一步提出了農村宅基地改革三權分離的總體框架,宅基地同時擁有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賦予不同產權不同的權力,農民的住房產權屬于農民,宅基地和農民的住房使用權可以適度釋放,但應保持紅線的底線。
10 月,中央農業部和農業部批準全國 104 個縣(市、區)和 3 個市作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一輪試點地區,試點期為 2020 年至 2022 年。
在此之前 "建議" 強調,要保障城市安置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入分配權,鼓勵依法自愿轉讓。
經過五年多的試點,宅基地的 "三權分立" 改革已成為農村土地改革的關鍵。根據有關部門的調查,絕大多數農民工每年在城鎮居住 10 個多月,這部分人口的農村住房空置率很高,在這方面,無論是從促進新城市化的高質量發展還是從加強農村振興,都迫切需要深化和放開宅基地改革。
土地改革影響到整個社會。李國祥認為,適度放開宅基地和農民的住房使用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宅基地改革的穩步推進不會改變,允許城鎮戶籍兒童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意義是顯而易見的。
專家建議,三位一體應作為一個整體加以推廣。
農村宅基地流轉主要包括抵押、出租和流轉,在農村集體土地符合城鄉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實現農村集體土地的價值,與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相同的價格。
記者發現,關于征地制度改革,"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土地征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和"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土地征收、管理集體建設用地準入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 以下簡稱" 意見 ") 都強調,必須縮小征地范圍,探索和制定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范圍目錄," 發言人說。
決定和意見都強調,在規劃和使用控制下,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應當與國有建設用地相等,價格與國有建設用地相同。杜兆勇認為:" 目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中有 70% 是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流轉僅限于農村集體成員,城鄉之間就不可能形成統一的競爭性建設用地市場。
決定 " 還強調,要賦予農民更多的產權,保護宅基地使用權,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一批試點項目,認真穩妥地推進。
目前的宅基地試點只允許農民自愿退出或轉讓,并在其集體經濟組織內支付,這已成為那些已經擁有宅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的空談。因此,必須從整體上推進土地征收制度、建設用地制度和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以達到預期的目標。杜兆勇說:"農村宅基地的流轉是" 保護 "還是" 損害 ",農民的利益取決于農民自身。
杜兆勇說,農村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走,土地不跟房子走,這與城市完全不同。"他建議," 宅基地上的房屋應該去任何地方,"他建議。" 在承認農民房地產權利的基礎上,他們應該進一步承認農民的土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