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第一次違規警告”和“第一次處罰警告”減輕企業負擔
2020-11-30 11:12 來源: 互聯網
當前汽車零部件企業的生產旺季,繁忙的訂單給一些企業帶來了困難:工人有法定工時上限,但訂單任務迫在眉睫,加班可能面臨處罰。在長春,實施"第一次違規警告"和"第一次處罰警告已成為剛性執法,主動為企業服務,幫助企業解決難題。
今年,一些制造企業首先因疫情而停產,然后又遇到訂單增加與工時上限之間的矛盾。對此,長春勞動安全監察支隊執法人員一方面告訴企業,第一次無意識和故意造成違規,不能啟動處罰程序,通過警告和教育督促企業盡快整改。另一方面,執法人員主動幫助企業聯系有關部門,通過不規范工作制度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審批程序,使企業可以放手下單。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第一次違反警告制度,是指第一次非主觀故意違法,可以通過依法糾正和改革達到執法效果。過去,企業一旦受到懲罰,信息披露的最長期限可達3年,影響了企業的談判與合作。目前,長春市實施了第一套刑罰預警制度,為了適用最低罰則標準,執法部門運用最低酌處權標準對企業進行預警,可以將宣傳期縮短到3個月,盡量減少對企業的影響,使企業集中精力發展。
責任編輯:無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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