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淄博市政府關于國家文物局非法挖掘古墓的采訪
2020年11月中旬,山東省淄博市臨子區某建筑工地非法挖掘古墓,嚴重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和考古工作規則,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12月3日,國家文物局會見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采訪指出,在這次非法挖掘古墓的案件中,當地建設部門和單位沒有事先向文物管理部門提交組織考古調查和勘查的報告,地方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依法完成考古發掘程序,挖掘單位不具備考古發掘資格,嚴重違反考古工作和野蠻挖掘的規定,表明山東省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文物保護不夠重視,對考古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認識,政府對文物保護的主要職責尚未落實,相關部門缺乏監督。
約談要求,山東省有關方面要切實落實文物保護政府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近年來全省考古工作進行全面調研檢查,嚴肅查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中存在的問題。要加大違法案件問責力度,對不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要相互借鑒,制定"先考古后出讓"的制度設計和配套政策,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之前,不得使用可能存在歷史文化遺存的土地,加強考古工作管理,切實保障考古文物和歷史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