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為什么要規定離婚冷靜期?目的何在?專家這樣說
說到離婚,很多人都不能平靜下來。
十多天后,新中國第一部 "佳能" 法 "將正式實施。為了落實" 民法典 "中關于" 離婚冷卻期 "制度的規定,民政部最近調整了婚姻登記程序,該程序將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經調整的離婚登記程序為" 申請 -- 接受 - 冷卻 - 終止期 - 審查 - 登記(簽發證書)"。與以前的離婚訴訟相比,增加了" 冷卻期 "。
民政部的這份文件又一次把 "離婚降溫" 這個話題發到了熱門搜索中。在許多網友看來,"離婚降溫期" 意味著離婚更加困難,未來會給離婚雙方帶來負擔。有些人甚至擔心,如果 30 天冷卻期內發生家庭暴力怎么辦?
冷卻期 "真的對離婚有根本影響嗎?為什么要在" 民法典 "中規定這一制度?如何正確對待" 離婚平靜期 "?這一制度能否在實踐中發揮作用?" 法治日報 " 的一位記者最近采訪了相關業內人士。
防止輕率離婚
離婚冷卻期 " 正式成為法律
民法典第 1077 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 30 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書;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本條款規定的 30 天期限為 "離婚的平靜期",這在社會上得到了熱烈的討論。所謂 "離婚冷卻期" 是指夫妻雙方同意離婚時,給予雙方一段時間的離婚時間,迫使雙方暫時擱置離婚糾紛,在法定時間內冷靜地考慮離婚問題,慎重考慮后決定是否離婚。法律規定,當事人冷靜思考離婚問題的時限是 "平靜的離婚期"。
據了解,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 "離婚冷卻期" 條款,但名稱不同。例如,英國被稱為 "離婚反思期",法國稱為 "離婚考慮期",韓國稱為 "離婚考慮期",美國稱為 "離婚等待期" 等。其目的是干預離婚,降低離婚率,并在婚姻破裂中起到緩沖作用。
那么,為什么我的 "民法典" 規定了離婚的 "冷卻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什么?"這一規定主要針對目前社會中經常發生的所謂" 閃婚 "現象,特別是" 沖動離婚 "現象。例如,一些夫妻早上吵架,下午離婚。為了減少這一現象,從制度上設計了民法典。"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法典編撰專業班成員龍軍 "。
據報道,在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中,有人認為,自 2001 年婚姻法修改以來,我國離婚協議中存在著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例如,離婚率不斷上升,約定離婚的比例逐漸增加,尤其是離婚雙方結婚年齡較短,沖動、輕率離婚并不少見,離婚次數增加。然而,2003 年修訂的 "婚姻登記條例" 進一步簡化了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和審查程序。與此同時,婚姻登記部門缺乏必要的限制,導致沖動和輕率離婚的數量進一步增加,導致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第三次離婚高峰。
為了防止輕率的離婚,一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提出了修改法律和解決這一問題的法案、建議或建議。各行各業的聲音也很高。對此,全國人大立法部門高度重視,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并進行了廣泛的論證和研究。在制定 "婚姻法" 和 "家庭匯編" 征求意見時,增加了 "離婚降溫期" 的規定。這項規定也得到協商多數通過。最后,這個內容被修改了好幾次,而且更完美了。
不必過度解讀;應當正確對待平靜期;不難發現,在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中,“離婚平靜期”的規定對民法典的編纂產生了很大爭議。在中國的離婚制度看來,應該過于嚴格。
“婚姻自由與家庭至上一直是矛盾的”,龍俊告訴記者,學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觀點認為,由于舉證難,我國訴訟離婚難度太大。我們希望立法能使離婚制度更加便利。另觀點認為,離婚太容易了,如果關系太松,離婚就可能破裂,應該加以限制,希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婚姻自由,包括結婚和離婚的自由,從而增強家庭的穩定性。
如何正確解讀民法對離婚的態度?”《民法典》對離婚的態度是通過設立“離婚冷卻期”給婚姻一次挽救的機會。雖然這一限制可能會稍微增加理性離婚的成本,但對挽救非理性離婚可能有一定的效果。同時,對于真的已經失去挽救可能的婚姻,應該在離婚的時候再決定。”龍俊說。
在龍俊看來,單純認為《民法典》頒布后,離婚難度增加,是過度解讀。”一般來說,《民法典》究竟是對離婚采取非常溫和的態度,還是堅持婚姻自由?它只是給沖動離婚增加了一個小小的程序限制。如果夫妻雙方都想理性離婚,即使有“離婚冷靜期”,也不會有真正的實際影響,只會有一點點麻煩,不得不跑兩次婚姻登記機關。只是我們還需要再等一段時間,這還不如網絡炒作那么強大。”
龍俊還解釋說,“離婚平靜期”只適用于協議離婚的情況。因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會到民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想走,另一方不想走,只能到法院離婚。至于在冷靜期害怕家庭暴力,其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家庭暴力很少發生在協商離婚中。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公眾關注的冷靜期是否有利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護,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回應稱:“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事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不存在不利于家庭暴力受害人保護的問題。”
拓寬實現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