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汽車消費,商務部:徹底取消限制二手車搬遷的政策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發布"關于在商業領域促進汽車消費的指導方針和一些地方經驗和做法的通知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業部門:
汽車是消費市場的"中堅力量"。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促進汽車從采購管理向使用管理的轉變,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為了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充分利用現有的汽車消費政策,發展汽車流通,促進汽車消費,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商務部梳理了當前企業促進汽車消費的主要任務和一些良好的地方經驗和做法。它形成了企業促進汽車消費的指導方針,形成了地方一級促進汽車消費的經驗和實踐。
各地要因地制宜,進一步鞏固汽車消費市場的復蘇勢頭,及時總結經驗和有效做法,報商務部(消費促進司)宣傳推廣。
商務部辦公廳
2021年2月9日
附件:促進汽車消費的本地經驗
2020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汽車消費市場的影響,各地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地促進了全國汽車消費市場的加速復蘇,整理和匯編了一些地方促進汽車消費的經驗和做法,可供借鑒。
一、優化限制購車政策
(1)2020年6月,北京發布了"一次增發新能源小巴指數分配計劃",并在年內一次增發了2萬輛新能源小巴,全部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家庭。
(2)天津市于2020年頒布了"促進天津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2020年,新增了35000輛小型客車個人遞增指標,全部以搖動標志的形式分配。放寬參加個人指數招標的條件,取消持有天津居留證的京、冀戶籍人員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對持有天津居留證的非京、津、冀戶籍人員,社會保障連續支付期限由24個月調整為12個月。
(3)上海于2020年4月頒布了"促進本市汽車消費的措施",到2020年新增非商業客車4萬輛;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政策,實施"無限制交通限制和無限制購買"新能源汽車;支持以庫存燃料車輛替代新能源車輛,以及可繼續保留燃料車輛更換新能源車輛許可證的消費者。
(4)海南省于2020年5月發布了"促進海南省汽車消費暫行辦法",調整了6萬項逾期目標的使用;9月頒布了"七項促進海南省消費的措施",優化了小客車指標的配置,提高了普通小客車的搖擺指數,放寬了對已經在海南省有條件購房和購車企業購車的限制。
(5)2020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發布"關于在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巴指標的通知",一次增加2萬輛,按個人階梯擺動和縣(市)個人指標的比例按3:1的比例配置。
(6)廣東省廣州市于2020年3月發布政策,要求在2019年加快實施100000輛新中小客車的明確目標配額。到2020年4月,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促進汽車生產和消費,優化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每月分配不少于1萬元的招投標目標;取消對非當地居民醫療保險審批的要求;放寬投資企業申請遞增目標的條件;將工商投資要求從5000萬元工業投資或3億元商業投資降至3000萬元和1億元。
(七)廣東省深圳市于2020年6月發布政策,放寬個別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數的申請條件。持有有效深圳居留證的非深圳注冊人員和按照規定申請臨時登記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新能源汽車增量指數,并暫停對非深圳注冊人員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或累計居住時間的限制。將混合動力汽車納入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