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已決定不延長吉隆坡等地“行動管制令”
鑒于國內疫情有所改善,馬來西亞政府二號決定不延長首都吉隆坡等地實施的"行動控制令"。
負責協調預防和控制疫情的國防部長伊斯梅爾·薩布里·雅各布當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根據衛生部的評估,馬來西亞新冠肺炎的疫情已經放緩,基本感染人數已經減少到0.8人,社區偶爾發生的病例也減少了。政府決定,執行"行動控制令"的吉隆坡、雪蘭莪、柔佛和檳城將于4日實施相對寬松的"行動控制令"。
1月13日,馬來西亞政府在吉隆坡和其他疫情較為嚴重的地方實施了行動控制令,禁止舉行婚禮、會議、節日等集會;人們的出行限制在10公里以內,禁止橫穿市縣,禁止餐館等。隨著疫情的蔓延,控制范圍一度擴大到除沙撈越外的全國所有地區。
2月16日,馬來西亞政府決定在吉隆坡等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和其他地區繼續執行"行動控制令",以執行相對寬松的"有條件行動控制令"或"反應行動控制令。
伊斯梅爾·薩布里二號表示,"有條件行動控制令"或"反應行動控制令"允許在遵守相應的防疫措施的前提下舉辦體育、娛樂和其他活動,但仍然禁止跨州旅行。在州內,除沙巴外,允許跨市跨縣旅行。
根據馬來西亞衛生部2日發布的疫情數據,截至同日中午,全國過去24小時內已確診新冠肺炎新病例1555例,確診病例304135例,死亡病例114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