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的聲音永遠最響亮的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開幕式上,看到全國政協委員邰麗華和另一位全國政協委員用手語“唱”國歌,人們十分感動。不少網友評論說,雖然聽不到自己的聲音,但感受到了國歌在通用手語中的無聲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國家通用手語方案3月1日正式實施。該方案首次以聾啞手語使用者為主體,提出用民族通用手語“唱”國歌的標準。邰麗華說,每年全國兩會期間,奏國歌的時候,她都會把國歌的每一個字都背在心里。通用手語國歌的出現,滿足了聾啞人“唱”國歌的長期愿望。
唱國歌是公民義務的體現。《國歌法》規(guī)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和閉幕等9種應當奏國歌的情形;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和閉幕。但是,由于聾啞人的生理條件,他們不能像健康人一樣唱國歌。這也意味著,當他們需要表達愛國情懷時,他們缺乏共同的、眾所周知的方式。
聾啞人雖然可以用手語進行交流,但在過去,手語缺乏一個權威的標準。聾啞人使用“方言手語”進行交流,不同地方使用的手語也不同。隨著國家通用手語項目的實施,標準手語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規(guī)范,被形象地稱為“手語普通話”。聾啞人用手語“唱”國歌,更規(guī)范準確,與國歌一致嚴肅,有利于維護國歌的尊嚴。
國歌是一個國家的象征和符號,具有凝聚民族情感、激發(fā)民族自信心的功能。廣大聾啞人愛國奉獻,履行公民責任,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各行各業(yè)創(chuàng)造社會價值,他們也有表達民族認同和愛國主義的愿望和要求。人的精神意志的表達不應受到物質條件的限制。正如邰麗華委員在接受采訪時所說,這體現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精神和戰(zhàn)斗精神,體現了開拓進取的奮斗目標。
在現代社會,殘疾人享有與健康人同等的生存權和發(fā)展權。為他們參與公共生活創(chuàng)造條件是社會責任。聾啞人可以通過手語唱國歌,對他們融入社會、進行正常的公民生活具有重要意義。殘疾人應當克服身體條件的障礙,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社會還應不斷推進殘疾人公共場所改造,在就業(yè)、通勤等方面為殘疾人提供堅實的支持,充分保障殘疾人的公民權利。
聾啞人用共同的手語“唱”國歌,這也激發(fā)了全體公民的努力。什么是愛國主義,怎樣表達愛國主義,人們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在國旗下歡聚一堂,表達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團結,在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勤奮工作,作出貢獻。從這個意義上講,聾啞人“唱”通用手語國歌無疑具有示范價值,可以為所有人樹立榜樣。
我們向兩位用共同手語“唱”國歌的政協委員致敬,因為他們?yōu)閺V大殘疾人群體樹立了榜樣,也因為他們用行動詮釋了愛國主義是多么簡單偉大,用這種情感傳達了愛國主義的真摯內涵。無論他們面臨什么樣的不利條件,遭受什么樣的挫折,愛國者的聲音永遠是最響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