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可致命,這種海鮮不能吃不能賣!
夜宵三寶
龍蝦、燒烤、爆醬螺
但是這種螺
含有很多毒藥
你不能吃!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等,是國家禁止收集、加工、銷售食品的有毒水產品。
中毒后沒有特殊的解毒作用!
據了解,這種織紋螺廣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省份,其形狀特征為尖尾,細長的蝸牛體,長約1厘米,寬約0.5厘米。
織紋螺含有麻痹性神經毒素,每年春季和夏季毒性較大。食用后可中毒。輕度蝸牛可導致頭暈、嘔吐、嘴唇和手指麻木、嚴重死亡。潛伏期最短為5分鐘,最長為4小時。目前,對蝸牛引起的食物中毒缺乏有效治療。
食用蝸牛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防止蝸牛食物中毒的2012年第13號決議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買賣有紋理的蝸牛。
要知道毒藥還在打折
9被判刑
39歲的鄭先生在玉環市青岡鎮開了一家龍蝦餐廳。龍蝦銷售旺季一到,小店生意就非常繁榮,但也有很多老顧客。但龍蝦銷售有時會讓龍蝦在上市前每年春天更容易銷售。鄭正考慮開發一些新穎的菜肴,以吸引顧客,賺更多的錢。
你為什么不賣一些變形螺絲釘呢?"從事餐飲業很多年了,顧客經常問鄭某,是否賣有紋理的織紋螺、河豚等海鮮。鄭知道美食家為這種食物尋找奇跡的心理,所以他開始了賣變形蝸牛的想法。
鄭先生找到了一個經常做生意的海鮮小販,找到了一個辦法,花4795元買了68.5公斤的蝸牛,然后加工成蔬菜,賣給龍蝦店里熟悉的客人。
在被捕時,鄭出售了50公斤編織蝸牛,銷售額5000元,利潤1500元。其余的18.5公斤變形蝸牛被查獲。
最近,玉環市人民檢察院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起訴鄭,最終被判處刑事拘留六個月,并處五千元罰款。
今年到目前為止,玉環有九人因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而被定罪,并被判處一年至三個月的監禁和罰款。
為了切實保護群眾的"舌尖安全",檢察機關在履行辦案職責的同時,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組織警官參觀玉環主要菜園、菜館,加大對攤販的宣傳力度,并針對這次訪查向市場監督部門提出建議,充分發揮刑事司法的威懾和預防作用。
檢察官特別提醒
目前是蝸牛、河豚的高峰期,也是最毒的時節,市民絕不能放過!
1.市民大眾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購買及進食有紋理的蝸牛。
二、發現食品生產、銷售單位購買、加工、銷售變形織紋螺的,應當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3.誤吃織紋螺后,如出現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的癥狀,應立即就醫。
生命是寶貴的
千萬不要吃織紋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