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報:湖北巨型關公像、貴州獨山水司樓存在著一些問題
近日,住房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媒體和群眾強烈反應的湖北省荊州市關公大型塑像工程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務公司建設項目進行了調查。為了加強對大城市雕塑建設的管理,堅決控制 "文化地標" 的過度建設等現象,現通知湖北省荊州市關公巨型雕塑工程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務公司建設項目。
在湖北省荊州市修建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 57.3 米,違反了經批準的 "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破壞了這座古城的風格和歷史環境。
貴州省獨山縣玉山鎮靜心谷風景區水系建筑高達 99.9 米,投資高達 2.56 億元,存在著脫離現實、過度建設 "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格等問題。
湖北、貴州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有關部門結合,跟蹤和引導荊州、獨山縣搞好關公塑像工程和水系建設工程的整改工作,加強監督,完善制度,及時干預和糾正苗木問題,堅決杜絕 "文化地標" 等形象工程和成果工程的過度建設。
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歷史文化和城市風貌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的精神,落實新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文化觀、價值觀、美學觀,吸取通報的兩個典型案例,切實延續歷史脈絡,塑造特色,體現城鄉建設的時代精神。
一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風貌、歷史文化保護、城市雕塑建設等管理體制,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性等重點領域的城市建筑特色管理,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景觀特色,不拆毀歷史建筑,不拆毀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樹。
第二,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風格管理的通知(2020)38 的要求,將超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重點地區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為重要的城市工程進行管理,建立和完善設計方案比較論證制度和公眾宣傳制度。設計方案不符合城市定位、規劃、設計要求,或者專家意見有較大分歧,宣傳有爭議的,不予批準。
第三,加強監督管理,建立社會輿論監督監督機制,開辟群眾舉報渠道,及時處理問題,向本部門報告有關情況。